重狙,使用专业子弹时,1000米以内,他可以打碎一只鸡蛋。
JQ是JS的简版,枪身短点,也轻了不少,当然火力强度也要差一些,所以如果不和黑子这一类的重装步兵搭档(因为陆臻没能力给他背枪),又或者是摩托化动机不高的时候,夏明朗还是背着JQ出门的机会多,毕竟是轻了五斤多啊。
至于JS 7.62mm,口径小枪身轻,真到了决生死的时候,夏明朗还是相信它。
可是,当然的,夏明朗会用的枪不光光是这几把,在陆臻的印象中夏明朗好像是为了枪而生的,他对任何枪都有种天生的亲切感,拿起来就能打,而且是超乎于常人的准确度。
“你觉得他最擅长是哪种枪?”陆臻好奇,他想问。
陈默抿了嘴,沉默良久之后郑重地回答:“我不知道,”他顿了顿,补充了一句,“他是队长。”
Loading...
未加载完,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关闭广告屏蔽】。
使用【Firefox浏览器】or【Chrome谷歌浏览器】打开并收藏!
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,可以切换电信、联通网络。
收藏网址:www.haimabooks.com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