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第五年合同期满的时候,朱芸因为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单独培养一个笔名出来,于是便不在打算继续为此处寻仙代笔。
此处寻仙本来也同意了双方不续约合同的事情。因为朱芸当时正好写完一本书,给了此处寻仙几个月的时间来寻找另一个代笔。
但是令此处寻仙没有想到的是,因为朱芸独特的文风已经成为了此处寻仙这个笔名的招牌。此处寻仙一时半会根本找不到可以让读者们看不出区别的代笔。
所以此处寻仙只能再次找到朱芸,提高了报酬,希望朱芸能继续代笔。
但是朱芸此时心意已决,她觉得即便此处寻仙给的再多,也不如自己做出一个白金级别的笔名来的利益大。
毕竟最顶尖的作者收入的主要来源是ip而不是单单的稿酬收入。
所以即便此处寻仙答应将所有的稿酬都作为报酬给她,她还是拒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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