糜竺端盏梅子汤,呷饮了一口,润润嗓子,发胖的身躯半躺在软榻上,有美婢乖巧地跪地,将他的腿捧在胸前,细心替主人修剪着指甲和脚底板的茧壳。
“别剪得太老,说不准还得去趟彭城,免得到时脚底露了嫩肉,不好赶远路。”他嘱咐,然后望向亲弟,略有些埋怨,“你却是不会说话,来者是客,又是为兄的旧识,便是不满,也得好生款待,否则显得咱糜家小气。”
身为徐州别驾从事史,公事繁重,家族产业也得亲历亲为地打理,他这热天道很是东奔西走地几番,此时刚回朐县,才稍歇口气,弟弟糜芳就心急火燎地寻上门来,直嚷,“大兄,那平原的李家小子已来了小半月。”
待听二弟说了通话,糜竺不露声色,没表明意见,问道,“子方,爹对李功曹态度如何?”
“不冷不热,倒是小妹整日和李小子黏在一起,今天又拖着他到海边玩儿,哼,女儿家外向,对我都没这么亲热。”糜芳气愤地说,语气有些别扭,这是人之常情,当哥的初见宠溺的妹子有了心上人,多少都有点不痛快,像是被抢走了什么心爱之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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