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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五十一章 :惹事?找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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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姓郑的混子,原名郑承杰,跟林昆也是认识的,他是林昆的小学、初中同学,不过从小就不是一块学习的料,从小就门门不及格也可以理解,初中毕业之后,便不再上班了。

家里面的人给他找了一份工作,结果和干了三天,就找了一帮在初中认识的‘社会青年’去敲诈老板,结果被老板报警了,他因为不够18岁,判了一年就出来了。

有了这个案底之后,就更没有地方要他了,而他本身也不喜欢工作,家里面的人管不了,于是他便开始在外面混了起来,这样的一个败类,现在都这样呢,更何况是在上学的时候。

当初上学的时候他也是学校的一霸,经常欺负这个,欺负那个的,而林昆,这个学校里面有名的傻子,更是被他欺负的最惨的那个,平常的时候林昆看到了他,都要主动绕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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