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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崭露头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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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伟叫住朱大昌,问:「你这一阵子都在干什麽?整个月不见人的,平时的例会也不见你出现,你到底在搞什麽?」大昌应道:「没什麽,今天的例会我一定不会再缺席了.」志伟怒气冲冲地说:「还例会!我们和福音中学约了一场友谊赛,在这个星期六,今天开会准备比赛,你当然要到!」大昌抱歉地答:「一定一定.」朱大昌问:「对了,出了辩题没有?」志伟道:「一早有了,港府应制定集体谈判权.反方.」

放学後,辩论队各人聚首开会,大家都差不多到齐了,只有队长迟迟还未出现,朱大昌一反常态地主动发言:「不如我们先开始吧,等队长再加入讨论好了.」虽然大肠平时少有意见,可是他总算是资深队员,於是大家也就先开始了讨论.

大昌继续说话:「集体谈判权,正方必定会从基本劳工权利入手,博取道德高地.我们今天回去找找各国的例子.集体谈判权注重的谈判的机会而不是谈判效度,何况政府也不可能立法保障谈判一定要有结果,所以集体谈判权只能成为一个鸡肋方案.」志伟提出疑问:「那罢工问题如何解决?罢工不是争取谈判吗?」大昌胸有成竹地回答:「有集体谈判权又如何?老板不希望加薪,难道有谈判权老板就会忽然改变主意吗?最终还是透过罢工解决.今天,工人需要的根本不是一个沟通渠道,强制资方谈判只会令劳资关系进一步恶化.」「没错,我方才去找了些资料,集体谈判权可以分为两个部份,第一,是保障谈判结果受到保障;第二,是强制资方必须出席谈判.其实现在,合同法也能保障合约有法律效力,集体谈判权和现有的法律是有所重叠的.而另一部份...」队长刚走进来就把基本资料解说了一次.朱大昌听罢後问:「那如果对方说,制度只保障机会,不保障结果呢?就好像谈判专家也不能保障谈判必定有结果啊.」队长点点头对朱大昌表示认同,不过他又指出:「没错,可是这个机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.如果老板肯主动加薪的话,罢工根本就不会出现;如果劳方有意见的话,难道资方就完全不知道?如果老板根本就决定不加薪的话,以法律强制资方出席谈判压根儿没有意义.」队长一路滔滔不绝到各队员的电话都不断发出震动为止.队长只好停下来,交带一下各人的工作便散会.「大昌!」队长在散会後叫住朱大昌:「今日很强嘛!我不在你也有能力带队了.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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