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堆的禁止之后,只有最后两条不是以“禁止”开头的。
第十三条,乙方需要在三年内为华氏确立下一任继承人。
第十四条,以上条款如若违反,甲方有权做出任何法律边界内的制裁措施。
盖戳:
甲方:华秉正。
乙方:华语儒。
丙方:华淇。
……
说什么下一任继承人这么委婉,其实就是变相地催婚。三年内结婚生子?开什么玩笑?!
如果早知道绑架事件是明辉动的手,那他抄家伙杀到明辉老巢去,也不会和老爷子交涉什么。
当时他也是被华淇身上的伤吓住了,觉得自己再不做什么,这人可能会被老爷子弄死吧。
谁知道……
谁知道……
千金难买早知道。
如果现在再毁约,那么华淇可能真的会被恼羞成怒的老爷子弄死。
在见到对方的尸体和见不到对方的人之间,华语儒果断选了后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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