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瑟的改革,说到底就是要解放上河领的生产力。
而解放生产力,首先是解放人,将人还原为个人。让人的自我意识,主体意识开始觉醒,注重探索自我、肯定自我、发展自我。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人的创造性,从而提高领地的活力。
而法律作为时之准绳,如果不能反应和解决当下上河领的社会矛盾,那即便再完备,也没有被执行的必要。
对伊鲁学士等人的工作态度,亚瑟肯定万分,但对他们的劳动成果,亚瑟只能表示遗憾。
偷懒是不可能偷懒了。
无奈的亚瑟只好加入了“上河领民法典制定小组”并担任组长一职。
但可怕的是,亚瑟对制定法律完全是门外汉。
他脑海中虽然有大致的方向,和基本的要求,但对于该如果具体完成一部法典的制定,他基本属于跟着感觉走的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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